市住建局近日通报全市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执行情况检查暨建筑节能监察情况,共有496栋建筑的空调温度控制符合标准要求,31栋建筑初次检查不达标。
据介绍,市住建局于今年7至8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执行情况检查暨建筑节能监察。
此次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执行情况检查范 围包括政府机关办公楼、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宾馆饭店、商场及商业网点、文化场馆、科研教育、医院等七大类公共建筑。检查采用分类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取公共建 筑,其中特别加大了对出现不合格几率较高的商场、办公楼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测公共建筑的室内空调温度和湿度,现场使用经校准的温湿度计进行温湿度检测,并 依据《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合格判定。
建筑节能监察重点是检查已获取节能改造补贴的 建筑。检查组通过查阅管理文件及记录、现场测量、现场查看等方式核查建筑能耗的基本状况、空调系统节能运行管理情况、景观照明节能运行管理情况、节能改造 完成情况、物业管理单位建立和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管理制度情况等。
从检查结果看,在接受空调温度控制标准检查的 527栋公共建筑中,496栋建筑的空调温度控制符合标准要求,合格率为94.1%,合格率较2015年有所降低;31栋建筑初次检查不符合要求,不合格 率为5.9%。对于初次检查时发现空调温度控制不合格建筑的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市住建局已根据《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要求下发整改通知单,督促 相关单位认真整改,并派工作人员进行复查,经整改后全部空调温度控制符合标准要求。
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检查情况显示,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宣传和检查,大多数公共建筑的物业管理单位能够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并建立相关的中央空调系统管理制度;但仍有少数商场、办公楼的使用单位节能意识不强,未能充分认识合理控制空调温度的重要性。
据悉,在接受建筑节能监察的12栋公共建筑 中,未发现有违反关建筑节能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强制性条款的行为。大部分建筑能建立起节能运行管理制度,设立专职的空调节能管理人员,根据室内 负荷和室外天气情况及时调节供冷,采用变频、变风量等节能运行管理方式。建筑室内照明和景观照明以LED、荧光灯等高效照明光源产品为主,采取集中监控、 分组分时控制等节能运行管理方式。经过节能改造后,大部分建筑全年总能耗显著下降,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一是空调温度检查 时发现部分商场、办公楼的室内空调温度控制标准执行情况较差,室内空调温度设定偏低,其主要原因在于管理单位领导不重视,制度未落实,措施不得力,管理不 严格。二是现场监察时发现各用能单位存在一些不节能的行为,有进一步优化管理降低能耗的潜力,例如个别建筑空调系统老化,房间缺少带温度显示功能的控制装 置,不利于空调系统运行节能。个别商场专柜的照明功率密度过高,采用过多的金卤灯,既增加了照明电耗又加大空调负荷。个别办公建筑空调系统内外分区设计不 合理,导致公共走道等内区空调温度偏低,而办公区域等外区空调温度偏高,既造成能源浪费,又降低了热舒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