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岁的黄阿伯是深圳市福田区原住民,上个世纪盖起了自建楼,坐拥千万身家,后来他还办了香港户籍,儿子也定居国外生活。本有着令无数人羡慕的人生的黄阿伯,有一天把房屋转让出去,获得2100万元做生意,没想到赔得一塌糊涂,还欠下一屁股的债。
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黄阿伯1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万元
在与文先生签订合同的同时,黄阿伯又和被害人祖先生签订这栋房屋的五年租赁承包协议。祖先生支付了150万元人民币后,黄阿伯说之前的租赁合同还没有到期,每个月先退给他6万元租金利润,等合同到期后再来经营,祖先生欣然同意,当起了坐收租金的"二房东"。此后大半年里,黄阿伯陆续转给祖先生62万元的 " 租金利润 ",之后就失联了。
尝到"套路"甜头的黄阿伯一发不可收拾,如法炮制,又与宋先生、刘先生、郑先生、甘先生、黎先生、吴先生签订合同,或者是租赁承包,或者是大额借款,先收对方一大笔钱,然后再每月给回一笔小钱,过上一段时间就停止支付,玩起失踪。后来,他干脆跑到国外儿子家去了。等到被害人如梦初醒,去查那套房子,才发现那栋楼早已不姓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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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后被受害人送到派出所 因合同诈骗罪获刑12年
房屋重复出售出租抵押的纠纷并不鲜见,可为什么有这么多人"中招"呢?这些被害人中有的在签合同时,专门找了律师作见证;
2017年3月,黄阿伯回国,受害人将其送到派出所。同年7月,案件移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彭检察官表示," 黄阿伯隐瞒房屋已经转让的事实,在不具备实际履约能力的情况下,与多人分别签订租赁合同,将涉案房产重复租赁,重复收取巨额租金;同时又以涉案房产或涉案房产的租金利润为担保,向2人借贷巨款,后停止支付款项,并失去联系。其诈骗故意明显,诈骗数额巨大,造成被害人实际损失共计769.2万元人民币,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合同诈骗罪。"
近日,黄阿伯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入狱12年。如今的他已经两鬓苍苍,却要在铁窗度日,可谓晚景凄惨。据黄阿伯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