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土拍新规,落实“房住不炒”!近日,北京市计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北京市海淀区海淀镇树村棚户区改造B-1南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等3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调整了海淀区海淀镇舒村等三块土地的竞标规则,并实施了“竞标政府应占的商品住宅产权,列出了“高标准商品住宅建设计划”。
行业内部人士认为,调整当地拍卖政策的目的在于减轻购房者免于购买共有房屋的忧虑,同时表明政府决心坚决遏制投资和投机性住房需求,并严格执行“住房而不是投机”的定位。
该试验的三个地块在补充公告中明确指出,政府对商品住房产权的份额由土地竞标者的现场招标以及政府对包裹中每个商品住房产权的份额确定。是一样的这种住房属于政府。对于与购买者拥有产权的商品房,初始购买者仅需支付部分产权的购买价。房屋出售给符合城市商品房购买限制的家庭,购买后五年内不得转让。
另外,对于购买后这类房屋的租赁或转售,在《公告》中明确指出,如果所购买的房屋用于租赁,则全部租金收入应归购买者所有。当购买的房屋重新挂牌交易时,买方持有的财产所有权份额与政府持有的份额一起出售。买方可以按市场价格转让它,而政府仅以原始价值获得购买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