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访客,
欢迎您访问安居房产资讯网!
资讯首页 楼盘频道 房产新闻秦皇岛资讯葫芦岛资讯天津资讯湖州资讯保定资讯房产百科 更多 +

【房产】深圳出台保障性住房收购办法20日起正式

  【房产】深圳出台保障性住房收购办法20日起正式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收购操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将自4月20日起正式实施,收购针对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社会购买主体建设的,且纳入深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收购价格和方式的除外。
  《规程》确定,保障性住房收购范围包括保障性住房专有部分以及与专有部分对应的共有部分。宗地内属于供社区居民使用的社康中心、警务室、幼儿园、中小学、市政道路等公共设施、交通设施不纳入保障性住房收购范围。
  在《规程》中明确了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收购价格计算公式。保障性住房收购总价格=保障性住房收购面积(保障性住房收购面积在未有测绘报告的情况下,可采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土地出让合同中的建筑面积预算,最终以竣工测绘报告的建筑面积为准)×单位收购价格(单位收购价格=建设成本+合理利润+户内装饰装修造价+收购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法定税金)。
  收购价格不得包括下列费用:开发经营单位自用的办公用房、营业用房等各种费用;企业的赞助、捐赠支出以及其他各种与开发经营无关的费用;各种赔偿金、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款;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安居房产资讯网声明]
[【房产】深圳出台保障性住房收购办法20日起正式]本站内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安居房产资讯网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安居房产资讯赞同其观点。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400-113-8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