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贷款再戴“紧箍”!2020年最后一天,中央银行和中国银行业与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针对主要银行发行的房地产贷款的规模和比例,制定了重要的政策设置“两条红线”。
为了增强银行金融机构抵御房地产市场波动的能力,防止由于房地产贷款过度集中在金融系统中而导致潜在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并提高银行金融机构的稳健性,昨天,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分阶段设定了房地产贷款余额比例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比例的两个上限。,为超过上限的银行金融机构设定过渡期,并建立区域差异调整机制。
根据通知,截至2020年12月,银行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所占比例超过管理要求并超过2%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调整之日起2年。本通知书的执行日期;如果超过2个百分点,则业务调整的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的4年。
交行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夏丹认为,该通知反映了在金融和房地产市场中防范风险和稳定市场的考虑。对于房地产市场,加强房地产金融监管是坚持“不投机谋生”的纽带。对于金融市场,防止房地产市场风险向金融部门的转移,有利于金融体系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