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近年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决定和部署,各地在大力推进旧城改造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发行以来。协调旧社区改造,制定改造项目,在政府和居民之间合理分配改造资金,由社会力量以市场为基础参与,以可持续方式支持金融机构,动员群众共同建设,推进改造项目,整合和利用库存资源,深化长效社区管理等“九大机制”探索,形成一批可以复制和推广的政策机制。
其中,在加快改造项目审批方面,主要措施包括联合审查改造方案,简化项目土地使用计划审批,精简项目建设和施工许可证以及实施联合竣工验收。具体措施包括:对旧社区重建项目,可以根据联合评审通过的重建计划,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结合起来进行审批;不涉及土地所有权变更或计划条件调整的项目,不需要进行土地使用计划许可等。
关于库存资源的综合利用,主要措施包括制定政策以支持综合利用加强规划设计指导。具体措施包括允许项目实施实体授权旧社区的库存资产开展运营活动并提供各种社区便利服务,以指导和支持将项目实施主体发展为运营主体和旧社区的管理。
在政府,居民和社会力量之间合理分配改革资金方面,主要措施是改善资本分配规则,履行居民出资责任,增加政府支持,吸引市场力量参与,促进专业业务部门的参与,并增加财政支持,实施减免税政策,具体方法包括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和其他公开披露的收入规则来指导社会资本参与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