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访客,
欢迎您访问安居房产资讯网!
资讯首页 楼盘频道 房产新闻秦皇岛资讯葫芦岛资讯天津资讯湖州资讯保定资讯房产百科 更多 +

经济保障房,为了缓解高房价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

  经济保障房,为了缓解高房价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由政府出资筹建的面向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工程,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要低于商品房价格,在土地、审批、税收、建设等各个方面享受政府的优惠政策。
  今年,国务院提出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切实保障民生。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表示,要坚持房地产调控不放松。一是要确保1000万套保障房的落地。保障房用地要应保尽保。二是要完善土地出让制度。要积极探索“限房价、竞地价”,商品住宅配建保障房等一些做法,使土地出让从单纯的价高者得,向惠民生、稳预期,向注重社会效应最大化方向转化。在优质地块出让之前,一定要做好研判和评估,严防出让价格的异常。三是要继续清理闲置用地。四是要打击囤地、炒地。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官方首次以文件形式提出“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住房保障制度”是在2003年8月。国务院颁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这份文件的主旨是坚持住房市场化,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的基本方向。业界一般解读该文件是加快住房领域市场化改革的政策。随后近10年的实践也表明,整个房地产市场和行业得到空前发展,住房拥有率不断上升,城市各阶层居民的住房状况得到极大改善。
  2007年10月,十七大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其中提出“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要求。当时提出社会保障的重点是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尚未包含住房保障。指导性的意见是“建立适应全体居民需要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在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关系上,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对能够实行市场运作的公共服务,应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伴随着城市住房价格上涨,高层着力强调住房保障工作是在2008年。在金融危机波及我国的背景下,国务院办公厅12月在中国政府网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此时的政策思路仍旧是把建设保障性住房看成是市场干预的一部分,主要是做加法而不是减法。随着房价的进一步上涨,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时确定,要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并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纳入了地方政府的责任目标。在3月中旬出台的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提高住房保障水平”,拟通过“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实现“住有所居”的社会目标。
  住房保障工作是伴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进程逐渐凸显并受到重视的,没有住房的市场化商品化也就没有住房保障。供应保障性住房(或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成为干预住房市场的一种政策工具。类似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义务教育,住房保障可视为一种兜底的制度,是一种国家构建的生活“安全网”和社会“稳定器”。是否将保障范围扩大到更多居民甚至全体居民还存在很大争议。主流的意见是住房保障的重点是低收入者和弱势群体,一般将解决最低收入者住房困难的廉租住房制度列入社会保障体系。我国住房保障覆盖范围的目标大约控制在20%,房地产市场仍旧以商品房供应为主,这种情况下居民往往需要得到某种住房援助才能负担得起住房。
  经济保障房的全称是保障性住房,只有政府买单的才叫保障性住房。只有划拨土地上的住房是土地的财产权利归国家所有。
  土地非出让的划拨则是政府的买单部分或财产收入的转移部分,这就是住房保障性质的最基本特征。 保障性住房权是国家对人权的保护。就像中国有城市对流浪者救济的制度一样,是人权的保护,也包括提供政府买单的免费食宿。但财产权则是非政府买单的另一类法律保护。由政府买单所提供的居住权利,并不直接或与完整的财产权相关。
[安居房产资讯网声明]
[经济保障房,为了缓解高房价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本站内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安居房产资讯网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安居房产资讯赞同其观点。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400-113-8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