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访客,
欢迎您访问安居房产资讯网!
资讯首页 楼盘频道 房产新闻秦皇岛资讯葫芦岛资讯天津资讯湖州资讯保定资讯房产百科 更多 +

承德公积金新政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

  承德公积金新政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3月29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4月1日起,我市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暂停办理部分县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同时调整“二套房”贷款认定标准。
  据悉,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维护正常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分类调控,因地施策”的总体要求,我市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普通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3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6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同时,我市将暂停办理双桥区、高新区、双滦区、兴隆县、滦平县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此次贷款政策还将调整“二套房”贷款认定标准,由“以公积金贷款认房”调整为“以贷认房”即对借款人家庭已使用个人住房贷购买过一次住房,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为“二套房”贷款。此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有尚未结清商业住房贷款记录的,不能再申请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我市将以“公积金业务系统显示的受理日期”为时间截点,在4月1日之前受理的公积金贷款业务仍按照原有政策执行。截至2016年底,我市公积金贷款发放金额达到20亿元,帮助6户公积金缴存人圆了住房梦。
[安居房产资讯网声明]
[承德公积金新政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本站内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安居房产资讯网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安居房产资讯赞同其观点。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400-113-8189]